海关总署出台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 15 条重点举措
发布时间:2024/12/20
海关总署 11 月 12 日出台的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 15 条重点举措,主要聚焦在以下四个方面:
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:
支持扩大商品进口规模: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扩大大宗资源类商品进口规模,助推西部地区战略腹地建设,这将有助于满足西部地区对各类资源的需求,推动相关产业发展。
优化多式联运监管模式: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优化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,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多式联运更加*便捷。多式联运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运输方式,优化监管模式将提高运输效率,降低运输成本。
支持数字通道建设: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,助力打造全通道综合性服务平台,这将提升通道的信息化水平,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,提高通道的整体运行效率。
深化关际合作:深化中新(重庆)关际合作,推动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,加强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合作,将进一步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市场空间。
支持沿线开放平台建设:
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:在沿线保税物流中心(B 型)内探索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,助力区内外业务联动,便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,这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,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。
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:支持沿线综合保税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,助推沿线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,这将有助于优化产业布局,推动西部地区产业升级。
促进沿线产业提挡升级:
试点新监管模式:试点开展 “先查验后装箱” 监管模式,促进跨境电商、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,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贸易方式,推动外贸创新发展。
支持新型易货贸易:支持地方因地制宜、有序规范开展新型易货贸易,帮助解决当前形势下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,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选择,降低贸易成本。
推动农产品进出口:发挥海关检验检疫政策优势,助力特色优势农食产品 “走出去”;稳妥推动东盟*农产品检疫准入进程,服务*农食产品 “引进来”,这将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对*农产品的需求。
助力沿线降低物流成本:
深化运费扣减政策:持续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境内段运费扣减政策应用,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费税负,这将降低企业的运输成本,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。
扩大退税政策适用范围:积极配合相关部门,推动扩大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范围,将政策推广应用至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节点城市,这将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,促进贸易发展。
开展通关便利改革:开展 “药食同源” 商品进口通关便利改革,这将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,促进 “药食同源” 商品的贸易发展。
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:
支持扩大商品进口规模: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扩大大宗资源类商品进口规模,助推西部地区战略腹地建设,这将有助于满足西部地区对各类资源的需求,推动相关产业发展。
优化多式联运监管模式: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优化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,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多式联运更加*便捷。多式联运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运输方式,优化监管模式将提高运输效率,降低运输成本。
支持数字通道建设: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,助力打造全通道综合性服务平台,这将提升通道的信息化水平,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,提高通道的整体运行效率。
深化关际合作:深化中新(重庆)关际合作,推动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,加强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合作,将进一步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市场空间。
支持沿线开放平台建设:
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:在沿线保税物流中心(B 型)内探索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,助力区内外业务联动,便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,这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,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。
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:支持沿线综合保税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,助推沿线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,这将有助于优化产业布局,推动西部地区产业升级。
促进沿线产业提挡升级:
试点新监管模式:试点开展 “先查验后装箱” 监管模式,促进跨境电商、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,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贸易方式,推动外贸创新发展。
支持新型易货贸易:支持地方因地制宜、有序规范开展新型易货贸易,帮助解决当前形势下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,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选择,降低贸易成本。
推动农产品进出口:发挥海关检验检疫政策优势,助力特色优势农食产品 “走出去”;稳妥推动东盟*农产品检疫准入进程,服务*农食产品 “引进来”,这将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对*农产品的需求。
助力沿线降低物流成本:
深化运费扣减政策:持续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境内段运费扣减政策应用,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费税负,这将降低企业的运输成本,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。
扩大退税政策适用范围:积极配合相关部门,推动扩大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范围,将政策推广应用至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节点城市,这将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,促进贸易发展。
开展通关便利改革:开展 “药食同源” 商品进口通关便利改革,这将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,促进 “药食同源” 商品的贸易发展。